各高等学校: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金会〔2024〕15号)要求,现就开展我省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教)金”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奖励名额
2023-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教)金”奖励全省高校毕业生名额9人,教师1人。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3万元。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三、遴选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教)金”高校毕业生候选人评选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在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教)金”教师候选人评选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年(36个月)及以上。近3年主持或参加甘肃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级就业创业赛事的教师,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就业创业指导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培训证书(含甘肃省教育厅组织培训颁发的就业创业培训证书)的教师优先。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四、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高校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遴选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省教育厅。每校推荐“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教)金”高校毕业生候选人1人;教师候选人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二)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推荐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教)金”毕业生及教师候选人资质进行审核评选,通过省教育厅网站对拟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上报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教)金”评选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一)“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教)金”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高校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本次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年限要求以2024年5月17日计算),逾期不再受理(以寄出日期为准)。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三)候选人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教)金”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 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四)请各高校将电子材料按“学校+基层就业卓越奖(教)金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将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xuesheng@gsedu.cn。纸质版事迹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后,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1509室。
(五)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金,责成推荐的高校开展自查,并取消相关高校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永峰 金茜茜0931-8589530
附件:
1.“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
3.“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4.“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高校毕业生)
5.“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教师)
甘肃省教育厅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