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酒泉地处甘肃省河西走廊最西端,辖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总面积19.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42%,总人口105万人,经济总量位居全省第三,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荣膺中国地级市百强品牌城市。酒泉是敦煌艺术的故乡、现代航天的摇篮、新中国石油工业和核工业的发祥地,孕育了“铁人精神”“载人航天精神”“莫高精神”,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区域中心城市,是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
经济发展稳健。综合实力居甘肃省第一方阵,是甘肃文化旅游、新能源和新能源装备制造、戈壁生态农业的龙头。2024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041.7亿元,增长7.7%,分别高于全国、全省2.7和1.9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三,人均GDP达10万元,超过全国水平,连续18个季度获甘肃省高质量发展贡献奖或进步奖,提前一年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
区位优势独特。地处甘、新、青、蒙四省区交汇,是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和甘肃省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兰新高铁、兰新铁路、京新高速、连霍高速和西气东输、西油东送、西电东送廊道横贯东西,敦煌莫高、嘉峪关酒泉等机场与北京、上海、广州等30多个大中城市通航,辐射并服务周边地市,拥有甘肃唯一的马鬃山边境口岸,通道优势明显。
招商引资有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重大项目容缺受理、承诺办理、不见面审批机制,政务服务实现“不来即享”“最多跑一次”和“异地通办”,政务能力在甘肃省综合排名第一。土地集约、商事制度等多项改革被国务院通报表扬,入选全国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位居全省第三。2024年,全市落地亿元以上项目133个,引进“三个500强”和上市公司投资项目39个,全年引进到位资金1000亿元。
农业特色鲜明。酒泉是传统的灌溉农业区,日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水质无污染,特色农业发展条件较好。全市现有耕地452万亩,现代种业、高效蔬菜、绿色畜牧等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集群式发展。发展戈壁生态设施农业22.5万亩,占全省的46%。被誉为“天然种子繁育场”,蔬菜、花卉制种供种量分别占全国的50%、70%,甘肃玉米种业研究院落户酒泉,种业研发走在全省前列。
工业体系完备。着力构建多点支撑、多极驱动、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全市工业结构从“一油独大”向新能源、现代化工、矿产品加工和核产业四点支撑形态加速迈进。酒泉经开区确定为全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代表性园区、省级高新区,成为全国最大的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全市现有5个省级开发区,工业企业近4000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27户。2024年,全市工业实现增加值398.3亿元,占全市GDP的38.2%,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8.5%。
文化底蕴深厚。全市有文物古迹1393处,是全国文物古迹最多的地区之一,其中世界文化遗产5处(莫高窟、汉长城、锁阳城、悬泉置、玉门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数量位居全国地级市之首。3A级以上景区52处,是甘肃文旅龙头、甘青大环线核心节点和最具影响力的西部旅游城市,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敦煌文化、丝路文化、长城文化、边塞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交相辉映,正在加快推进构建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
矿产资源丰富。全市已探明矿产97种,占全省发现矿种数的81.51%,矿产地485处,矿产资源潜在价值达8000亿元以上,多种矿产储量居全国或全省前列,铬、钒、钨、菱镁、晶质石墨、花岗岩等15种矿产储量居甘肃省首位。大力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设立马鬃山经济开发区和综合投资开发公司,推进矿产资源勘探和矿权出让,马鬃山镇被列入全国首批20个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城镇。
风光资源无限。酒泉是全国风能、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开发条件最为优越的地区之一,风能可开发量约1亿千瓦,太阳能可开发量约10亿千瓦,全面建成全国首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全市建成电力装机4063.6万千瓦,新能源并网装机3351万千瓦,占全省52%。2024新增新能源并网618万千瓦、储能330万千瓦时,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值增长29.3%、达到265亿元,是2020年的4.4倍。
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撑。我们始终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雁归计划”为统领,建成人才驿站38家,创新建设人才服务站12家,全覆盖设立“鸿雁加油站”,线上线下开展各类招聘活动,认真落实省市就业补贴政策,有力保障重点领域人才需求。2024年,招引急需紧缺人才1182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目前全市重点企业用工需求5086人,其中:一产333人,二产2630人,三产2123人。根据统计情况来看,新能源及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材料等产业仍是用工需求的重点。
我们热忱欢迎各位学子选择酒泉、扎根酒泉,与酒泉共同成长、共创辉煌。
酒泉市坚持把高校大学生作为最宝贵的人才资源,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立足服务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纵深推进“雁归”计划,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服务体系,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稳就业”“就好业”。主要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主要有十项,分别是:
1.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生活补贴。对甘肃生源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工作单位或咨询当地人才中心申请办理。
2.就业见习补贴。对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签订见习协议,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按规定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对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工作单位或咨询当地人才中心申请办理。
3.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照5000元标准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4.困难学生求职创业补贴。对省内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孤儿、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5.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在酒泉市境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当地就业中心申请办理。
6.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7.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600元-1500元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职业分类和培训成本分A、B、C、D四类,A类1500元/人,B类1200元/人,C类1000元/人,D类600元/人。符合条件人员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8.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不超过300元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9.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10.酒泉人才驿站。对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意愿来酒泉求职就业的非酒泉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酒泉辖区内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前1年至毕业后2年期间内到酒泉求职就业的,提供除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外最长7天的标准间住宿费用减免服务,前2天免费入住,第3天按成本价(100-150元/天)入住,第4-7天按协议价优惠入住。符合条件大学生可在同一县(市、区)享受一次住宿费用减免服务,累计在酒泉不同县(市、区)享受两次住宿费用减免服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酒泉人才网”或“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