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与中建四局三公司签定三方协议的654名高校应届毕业生遭受工资骤降、工作地点变换等违约行为。虽然最终公司公开致歉;对愿回公司工作的,薪酬待遇与工作地点严格按照此前校招时人力资源部与毕业生所谈标准执行;对解约学生,按照三方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赔付。但这一事件也给应届毕业生们敲响警钟!
“三方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
来源“央视新闻”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