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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友申报2023-2024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魏炜 时间:2024-04-29

各校友分会:

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原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金会〔2024〕15号)要求,现就开展学校校友申报2023-2024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奖励名额

2023-202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奖励全省高校毕业生名额9人。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3万元。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三、遴选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在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四、注意事项

1.候选人须提供“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2.请于2024年5月6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

3.就业服务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团队对候选人进行评选。

4.最新进展和补充信息以就业网相关通知为准

5.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将被推荐至教育厅进行最终评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炜

联系电话:17793115975

电子邮箱:1196147357@qq.com

附件:1.“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候选人事迹材料

(附件内容见各校友分会工作群)

兰州信息科技学院

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