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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来源: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柴家卫 时间:2023-05-23


为深入落实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新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25号)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延伸拓展企业开办服务链条,2022年8月,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邮储银行皋兰县支行联合在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设立创业金融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创业金融服务。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8-57周岁,女性18-52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兰州新区辖区内(不受兰州市户籍限制)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下列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指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 ),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所需资料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基础资料:《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申请人及配偶身份和户籍证明、经营项目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地房屋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反担保相关材料、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基础资料:《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企业工资表或工资发放凭证、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及无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符合条件的反担保相关材料、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申请人向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园区就业部门提交申请,园区初审后推荐至担保机构,银行与担保机构共同受理业务,审批通过后担保机构担保,银行发放贷款。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直接在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园区就业部门或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由担保机构和银行联合审核后,银行落实完反担保措施,发放贷款。

园区咨询电话及地址

中川园区:8252176   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园区管委会3001室

西岔园区:6839785   地址:兰州新区西岔园区管委会408室

秦川园区:8255264   地址: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管委会606室

皋兰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电话5723722

兰州新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电话8258378

邮储银行咨询电话

信贷部:5727783/5727793

魏经理:18919844625

张经理:15379017522

程经理:15117156176

新区受理地址:

兰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L20窗口

联系电话:陈经理 13099214460

受理时间:0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