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500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扩建就业桥梁、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质量,助力兰州信息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学子高质量就业,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实施“500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现将《“500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各部门遵照执行。
兰州信息科技学院
2023年7月26日
“500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为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就业环境,解决下行经济环境和存量就业群体结构性矛盾,主动适应用人市场需求,实现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20〕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5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联合500强名企共同制定校企人才培养计划,针对毕业班学生开设“卓越班”,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展,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学校和企业充分利用各自优势与平台,以共同服务和推动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实现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为目标,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精诚合作、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增强学生的岗位能力和社会能力,培养出更多适合企业需求的高质量技能人才,同时让学生能通过“卓越班”找到个人职业发展路径,帮助学生成就梦想,从而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深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机制。
二、项目介绍
“500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是指主动适应用人市场需求,实现毕业生高质量就业,联合500强名企,面向毕业班学生开设“卓越班”,通过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共建植入、“双师型”师资培养等项目的合作方式,深度发掘应运型师校企联合培养合作潜力,开展“3+1”人才培养模式,即:1-3年级在校培养,4年级学生在企业开展校企协同人才培养。
三、项目对象
毕业班全体学生
四、“卓越班”名企范围
1.财富/胡润最新发布的世界500强榜单企业
2.财富中国百强企业榜单企业
3.上市公司(ST、新三板除外,含上述名企母公司及控股51%以上子公司)企业
4.大型甘肃省属国企
5.大型兰州市属国企
6.所有央企
五、培养模式
学校和企业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和标准,共同为“卓越班”设置课程内容,为“卓越班”4年级学生“全学年”在企业学习、实习、实践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做好保障。
六、课程设置
线上理论课程+专业实习+毕业综合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线上就业指导(选修)
二级学院需协同教务处及企业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标准,共同制定课程内容、学分比例、实现途径、考核方式等工作,确保“英才卓越班”毕业生培养质量,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稳定。
七、实施程序
学校与企业基于“智能+”新工科、“数字+”新文科的专业发展,和企业对应用型人才的要求和在校大学生职业认知、规划和发展需求,针对相关专业的学生,开展面向生产一线的专业技能应用、专业发展能力和职业素质提升等方面内容的联合培养,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为学生较快适应企业打好基础。同时,以校企联合培养为平台,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具有创新发展意识和可持续成长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企业技术与管理岗位培养和储备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更好的服务企业。
1.相互授牌。学校及企业签署《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在企业挂牌设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就业实习基地”,在学校挂牌设立“企业人才培养基地”,并开展管理、就业、实习、培训、科研等合作。
2.招聘录用。作为学校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学校邀请企业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合作企业输送优秀毕业学生。
3.启动“500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面向企业需求专业的毕业生开展宣讲会,在双方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下,遴选优秀毕业生成立“卓越班”。同时,召开“500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启动大会,为“卓越班”举行揭牌仪式。
4.项目监督。各二级学院根据“卓越班”建设需要,配备项目维护负责人,负责学校与企业的联络,通过调研、会议、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就“500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开展情况、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如遇突发情况,双方及时联系并加以解决。
5.产学研合作。双方在科技开发、教学改革、科技竞赛、成果转化、教材编写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具体科研产权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所有。
八、注意事项
1.双方应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教育与保密教育,增强安全与保密意识,要求学生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并签署实习协议。
2.学校指派一名项目负责老师,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和业余时间的安全、纪律管理、学生在培养期间的思想教育、配合企业完成相应培训工作、并组织好学生按时安全往返学校与企业等相关工作。
3.企业负责安排师生在企业期间的提供充足的安全和劳动保护等,并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若因参加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安排的工作、活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处理由企业与保险公司共同商定赔偿事宜,学校负责协助。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由事故实际发生地公司与学校协商处理,实习学生有过错的根据相应过错比例减轻事故实际发生地公司、甲方责任。若学生因非实习原因的外出、个人自行安排的活动发生的意外伤害,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4.企业负责为学生发放实习津贴,津贴的数额根据公司统一实习生补贴标准制定,具体以实习协议约定为准。
九、其他事项
1.在开展“500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过程中有其他需求,经校企双方将协商可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方案的附件。
2.若附件中的内容与本方案相冲突,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